嫌超市賣的豆奶淡而無味,自己動手做了豆漿,雖然比不上父母弄的好喝,但親手千壓萬擠始出來的味道還是不錯。剩下的豆渣不知道怎麼辦,秉持著客家人節儉的傳統,硬是又做成豆奶絲工,這種能吃就不要丟的堅持有時好令人害怕。
打開臉書,幾乎都是平流層的大聲疾呼與憤憤不平,手上溫暖的豆漿都又熱了些。其實婚姻平權只是性別平等裡的一部分,跟大家都有關係,不只是少數宗教極端份子跟同志們在那邊吵架,那隱藏的歧視都滲透到我們生活中的小細節。好比如台灣依舊是男重女輕的社會,男女薪資差距雖然逐年減少,但還是有15%。同工不同酬隱含著社會對職場女性的歧視,我覺得女性薪資根本應該比男性高才合理,因為女生花比較多錢啊。在職場工作的女性被要求化妝,因為這才是禮貌(當然除了女科學家之外),現在化妝品多貴啊。還有女生那個來多痛苦啊,只有聽說大姨媽來痛到不能上班的,還沒聽說那個人打手槍擼到不能上班的。而且有些人不只大姨媽來,有時小姨媽也來,或是久住不走的。當女人好辛苦,賣個衛生棉條都要廣告說不會弄破處女膜。所以我無法理解為何新修的民法,通姦居然還沒除罪化,這能造福多少女性?不用被小三二奶的鎖鏈銬住,媒體終於可以少掉九成的無聊新聞。感情本來就是兩個人的事,如果這兩個人想要結合,社會與法律應該給予支持保護,但要是這契約終究走到了頭,能盡快脫身重新開始,未嘗不是件好事。不然我可以想像當婚姻平權成功修法之後(正面思考),媒體充斥著同志們抓姦的那種腥風血雨(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