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Yayau報我一個有趣的照相館,在林森南京附近。攝影室在樓上八樓,不過老闆在下面的騎樓有擺他的廣告跟作品集。不時有路人駐足觀看,除了酷之外,還真想不出什麼評語說。雖然覺得很好笑,很KUSO,但也很佩服老闆的勇氣,還真是完全顛覆學院派的各種理論技法,雖然不能創新但構圖大膽,其實,還有那麼一點星爺的感覺。創作其實就是這樣嘛,自爽也不錯阿。你管別人怎麼想,你管別人怎麼看。
不過阿,老闆的攝影師的話就讓我不以為然了。有沒有得獎重不重要?則見仁見智。但是他裝行家說這些話就不對了,擺明只是為了生意,還攻擊別人,就有點沒有生意道德了。所以,大家當做一則笑話看看就好,還真是一樣米,養百樣人阿。
[以前寫的感想]
之前看到一篇討論Lomo的文章,作者寫的許多觀點讓我自己也仔細思考一下,特別是關於Lomo相機市場不應該被壟斷之類的辯論。我看完之後其實腦中出現各種不同的聲音,讓我不知如何整理出一個結果。或許大家都有各自對Lomo的觀點。首先我覺得, 相機本身是種媒介,僅管有時被廣告過份誇大。但它仍舊是種工具(或說媒介),因此對於這種商品,沒有所謂壟不壟斷,因為lomo只是一家前蘇聯的相機公司那麼他當然有權定價與決定供貨。但是,如果他只提供給唯一的一家代理商的話。似乎不太公平,有時相機的價格會被過度哄抬。但沒辦法,礙於歷史原因,這不是社會公平正義的範疇,如果你不爽,不要買就好了。相機不是必需品,但唯一代理商這件事的確是Lomo相機被人垢病的原因之一,但解決問題很簡單,那就是,拒買就得了。
第二,我不太認同的是,並不是所有拿起相機就覺得自己在創造藝術,或所謂的藝術。因此,沒有什麼Lomo拍出來的東西比較藝術之類的話,但也不可以說,有人故意利用Lomo,自以為拍的東西是藝術。因為,我以為,最開始拍照的衝動,是為了記錄。然而你說記錄生活算不算藝術,那是各自解讀的後話。或者你說,拍照內容才是重點的話,那麼,這讓我想起Susan Sontag的<<反對闡釋>> 中所說的,我們不應該忽略形式,而只對內容關注,並且常常過度詮釋。她提的雖然是文學藝術的範疇,但我想這對於任何創作都是強而有力的批評。
究竟什麼是有內容的照片?藝術的照片?難道,就是那些充滿苦難,充滿感情的照片嗎?前衛、創新的照片,不算是照片的一種嗎?平凡的記錄、 無趣的旅行、熱鬧的留影,不算是照片嗎?而Lomo的出現正是顛覆的些 概念,我並沒有刻意提高或強調Lomo相機的地位,它原本只是一些品質 或鏡頭水準不夠高的前蘇聯相機,而且它也並沒有取代市面上一些傳統的 相機,它仍舊是在小族群內流行而已。它不刻意要求的精準,反而成了它 的特色。於是大家會覺得,暗角很特別,微微失焦很有味道,這是非主流 的,但並非反主流,賣它的人仍舊想用它來賺錢,於是廣告行銷出爐,它 針對特定族群做行銷,目前來看,效果不錯。
但是,它畢竟是一個商品而已,”用Lomo的態度生活”,我覺得我是不會說這種話的,因為那就像是Nike的”Just Do It”,或麥當勞的”I’m loving it”,中國信託”We Are Family”是一樣的,你如果真的當真的話,那就有點愚蠢了。對於他最後提到,拍出好的照片的人才是好的攝影師,拍出好的Lomo照片的人才是好的Lomo攝影師,我同意一半。因為他說的有邏輯,但是,沒有人說拿起相機就要當攝影師阿,如果你願意讓人感動,你可以去拍些讓人感動的東西。但是如果我就是自爽呢?不 管自己拍的怎麼糟,我就是愛拍,何必管人家的批評呢。我想想,這或是 也是Blog的一開始的真義吧,當然如果你想成為Lomoer或Blogger時, 有些基本的努力是要做的,因為那是對自己的尊重。我想應該就是這樣吧。
1.
你終於去了寶藏巖(笑)
有遇到很金基德的那群人嗎?
2.
"發達資本主義時代的抒情詩人"是論波德萊爾那本嗎?
3.
"Mirror"是哪一本?
1. 有 照相照到一半 還有人洗好澡衝出來
2. 是的 都是benjamin拱廊研究抽一部份出來成專書的
3. 是Tarkovsky的Mirror拉 不是書
小腿變成兩棵蘿蔔了,,哈
我好想喝湯喔
小胖阿 你也快要去德國了耶 行李有沒有收了?
時光真是飛逝ㄚ!
阿!
懶中
行李還沒整理
唉 要帶什麼鬼都還沒想好
煩死我了